商交所虛假文書案三名被告全部被判監禁

即時港聞

發佈: 2014-04-10 22:08

撰文: 無綫新聞

商品交易所虛假文書案,三名被告全部被判監禁。

案件在區域法院宣判,法官昨日裁定三人,共三項管有虛假文書罪罪名成立。今日聽取求情後,判首被告戴麟懿入獄3年,另外逾期居留罪罰款2000元,次被告李善容和第三被告連春仁,各入獄兩年半。

法官陳仲衡判刑時指,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亦是理想的營商地方,絕不能容忍匪徒以假文件欺詐,法庭必須嚴懲以收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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