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產案,上訴庭維持華懋慈善基金只是遺囑信託人,而非直接受益人的裁決。
龔如心07年病逝,經歷爭產訴訟後,法庭確認龔如心02年遺囑有效,但遺囑如何理解的爭議未完,高等法院在去年2月裁定龔仁心出任主席的華懋慈善基金,是龔如心830億元遺產的信託人,而非直接受益人,基金不服裁決,提出上訴。
上訴庭頒布判詞指出,雖然02年遺囑第一段列明龔如心將所有財產全部撥歸基金,但上訴庭認為必須整份遺囑去理解,遺囑其他段落提出基金必須繼續進行各項目,使其不斷發展,設立類似諾貝爾獎的獎項,又要求基金必須在監管機構監管下將慈善事業不斷發展至永遠,基金又必須繼續照顧龔如心丈夫王德輝的家人以及給予華懋員工關懷和幫助。
判詞指遺囑的意思是龔如心將遺產交給基金,基金則根據遺囑其餘條文去行事,遺囑多處措辭顯示,龔如心要求基金嚴格遵守遺囑內容,措詞並非只是懇求或作出指引,因此維持原判。
代表基金領取判詞的律師何文基表示,對判決不會感到失望,認為最重要是澄清法律觀點,強調無論基金的身份是信託人或受益人,也會執行龔如心的遺囑。
何文基稱要先與當事人商討才決定會否上訴,若要上訴至終審法院,則須於28日內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