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認為立法會議員在上海和中央官員討論政改之後,有助聚集討論,但強調公民提名和政黨提名不符基本法,而她認為經提名委員會提名,亦應該體現委員會的集體意志。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表示:立法會議員能和北京掌管香港事務的官員直接談話溝通,是非常好的發展,我相信是好的開始。至於大家要明白,中央對這件事有原則問題,亦藉這機會講清楚,以後討論比較易聚焦。至於公民提名和政黨提名,確實不是在基本法第45條裡的涵意和文字上可以做得到。
譚惠珠又說:(提名)原則上必定是提名委員會自己的決定,不是其他人要他做的決定,第二點是少數服從多數,如何體現到多數,這一點一定要考慮,如果我們造成情況,方案最終只是少數委員提委,這就可能和原意有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