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指需時確定故障原因 通報符規定

即時港聞

發佈: 2014-04-27 02:31

撰文: 無綫新聞

有市民和立法會議員都批評港鐵延誤通報。港鐵強調今次通報符合規定,但會檢討。

港鐵服務延誤有一套通報機制。任何令服務受阻的事故發生八分鐘後,或預計事故會長達八分鐘以上,都須在八分鐘內通知運輸署。

而今早的事故,港鐵表示,在八時十分發生,六分鐘後已通知運輸署,服務延誤可能超過十分鐘,並通知車上乘客。但之後重新啟動電腦系統失敗,八時二十七分向傳媒發出紅色警報,列車服務預計暫停一小時。

港鐵車務營運主管(東面網絡) 李聖基說:我們即時根據機制通知傳媒,希望大家協助發放消息給公眾,我們亦同時開始,準備智能手機程式的信息。

傳媒在早上八時半後,才陸續收到運輸署和港鐵的通知,港鐵透過手機程式發出延誤訊息,時間為早上八時四十一分,即列車服務暫停後超過三十分鐘。 李聖基說:今天整個安排,同我們一向做的安排無分別。我們今次會做檢討,尤其是資料發放可否再做快一點。

運輸署回應表示,港鐵的做法符合八分鐘內通報的要求,但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港鐵處理仍然有問題。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主席田北辰說:通知傳媒似乎遲了一段時間,這是公關問題,他們需要檢討,無理由告訴政府而不告訴傳媒,傳媒力量很大,傳媒有能力,有機會通知所有乘客,通知政府又如何,在監管方面交了功課,對乘客無意思。

曾經擔任九鐵主席的田北辰又表示,信號系統連後備裝置都出問題並不尋常,質疑日常檢查,甚至營運管理是否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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