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張崇德夫婦的長子九年前夭折,醫務委員會裁定,婦產科醫生蔡明欣七項專業失德指控,四項成立。而兒科醫生尹錦明一項專業失德控罪不成立。蔡明欣需要除牌廿四個月,刊憲後即時執行。
張崇德同太太劉美娟都有到醫務委員會聽取裁決。負責接生的婦產科醫生蔡明欣,四項專業失德控罪成立,包括在進行羊膜穿刺時,未得病人同意,不恰當在診所進行,令病人暴露於更大的風險之下。
而在搶救過程中,她未有安排兒科醫生候命,未有進行正當及有效搶救。但不正確使用催生藥及未有察覺胎兒窘迫的情況,亦未有安排兒科醫生進行搶救,三項指控不成立。至於兒科醫生尹錦明未有及時將嬰兒轉到深切治療部治療的控罪不成立。
劉美娟說裁決證明醫生的失誤,導致她的兒子死亡。劉美娟說:再一次證實,整件事的失誤令這個嬰兒離開。那一刻我覺得,聽到這一刻,由醫學界、專業人士判決時,我覺得好像一個,我想保守說一句,好像一個誤殺。整件事好像嬰兒被人殺死,所以感覺是很難受。
投訴人張崇德說:我們仍然看到一些漏洞在醫療體制上有一些問題出現,所以才會拖九年這麼久,我們希望發起多些人關注這件事,到底香港的醫療整個監察系統有沒有問題。
張崇德和劉美娟2005年2月誕下長子,但出生26小時後死亡。兩人向兩名醫生展開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