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提市民月底前交應課差餉租值建議書

即時港聞

發佈: 2014-05-25 20:19

撰文: 無綫新聞

差餉物業估價署提醒市民,如要就物業由今年四月一日起生效的應課差餉租值提出修改建議,必須在五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提交建議書。

不過,即使提交了建議書,差餉及地租繳納人仍然需要按,收到的徵收通知書上所示的最後繳款日期前,繳納新的差餉及地租。

差餉物業估價署將於十二月一日前,決定是否接納建議。如有任何修改,會追溯至今年四月一日,多繳的款額會在日後的徵收通知書內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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