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一國兩制在香港實踐的白皮書》要求包括司法人員在內的治港者愛國不是額外要求,又表示法官就任時宣誓已體現愛國愛港。
國務院發表一國兩制在港實踐白皮書,提到法官和司法人員作為「治港者」,愛國是對治港者的基本政治要求。
大律師公會指白皮書向外界發出錯誤訊息,令人以為法院是政府機器一部分;更引述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在2008年擔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時,表示「司法機構一直與行政和立法機關分開,不應被視為管治團隊的一部分」。
袁國強表示白皮書沒有干預香港司法獨立,對於被質疑「今天的我打倒昨日的我」,他說自己當年所用的原字「governance team」,前文後理是指行政機關。
袁國強說:「今次白皮書提到港人治港,以及治港者或治港主體時,我亦希望大家不要混淆概念之餘,要看清楚上文下理。我們一直堅持維持香港司法獨立,這一點無論2008年以前、2008年以後的我,今日的我、往後的我,或者整個律政司,都堅持香港要擁有司法獨立。」
袁國強指,基本法和本地法例已要求法官就職時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已履行愛國愛港的法律要求。袁國強又說:「今天我們看到的白皮書,我認為沒有在基本法以外加任何額外的要求。」
正在北京的港區人大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亦指,白皮書要求司法人員愛國並非特別的政治要求。譚惠珠說:「審判是依法審判,不是依政治理想、或者政治壓力去審判,因此要寫清楚,它是獨立的司法權和審判權。」她又否認是政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