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鴻基地產管理層涉嫌貪賄案續審。許仕仁朋友作供時稱,曾受許仕仁所託,匯款三百萬給許仕仁在內地的幾名女性朋友。
這日聆訊,繼續由許仕仁認識了廿多年朋友錢月明作供。錢月明經許仕仁認識第五被告,港交所前高層關雄生,他們合資經營解酒丸生意。代表關雄生的大律師盤問錢月明時透露,錢月明曾經幫許仕仁匯款,錢月明承認有。
主控官繼而追問匯款多少錢,錢月明表示確實多少記不起,但匯了數次,總數約三百萬,亦承認金額是由許仕仁用支票交給他,是匯給許仕仁身處內地幾位朋友,都是女朋友性,人數有好幾個。
庭上指出許仕仁08/09年度擔任行會非官守成員收入加上長俸,合共125萬多元,匯款300萬的事,錢月明說發生在大約2009至2010年。
錢月明被追問下指這三百多萬匯款,部分匯去深圳,有些匯去上海。又指許仕仁沒有解釋為何要匯款給她們,亦沒有解釋為何要找錢月明幫手匯款。
錢月明稱以許仕仁的身份地位不會做犯法事,所以沒有過問。早前錢月明作供提過,不時會與許仕仁吃飯,錢月明稱在匯款之後,曾經在香港一個飯局上見過許仕仁和收取匯款的女性朋友一起出席。
控方透露已完成有關被告的銀行及財務資料方面的證供,未來的下一階段,控方會傳召一些前高官,就許仕仁擔任政務司司長期間涉及馬灣工程方面作供。
法庭未來會休庭五天,直至七月二日再開庭,法官提醒陪審團在這段期間,不應受庭外資訊及報道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