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經局:會研究報告 但不認同部分措辭

即時港聞

發佈: 2014-07-09 00:17

撰文: 無綫新聞

商經局指,會詳細研究政府帳委會的報告,但對報告中部分措辭不能苟同。

政府指考慮到「維港巨星匯」的經驗,主辦機構須在盛事完結後向基金提交活動後報告,包括由獨立註冊執業會計師最終審計財務報表。秘書處會進行抽查,要求主辦機構提供文件或單據證明。過往有十項盛事因被發現未達標而遭到懲處,為進一步提升整體運作,旅遊事務署已落實改善措施,包括為評委會秘書處加入具會計知識的人員。

當局指,會以正面及具前瞻性的態度處理有關建議,會在2017年3月基金撥款限期屆滿前進行檢討,以考慮基金的未來路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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