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在開會期間被指穿著短褲,不符合議事規則,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要求他換長褲。會議暫停二十分鐘後重開,梁國雄表示,由於有四天會議,他會穿回長褲,但會提司法覆核質疑有關裁決。
新界東(民建聯) 葛珮帆指:「議員在進出立法會會場,衣飾和舉止上必須保持莊重,我今天見到梁國雄議員穿T恤短褲進入會場,我覺得穿短褲十分不莊重,我希望主席裁決」。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提問梁國雄議員是否在穿短褲,梁國雄沒否認,但反問道:「但女議員穿短裙、短褲,現在是甚麼世代?我誓死不從」。
曾鈺成認為,「議員穿短褲進入會議廳出席會議,是不莊重,不符合議事規則,所以請你換一條長褲才回會議廳。」
梁國雄就表示:「主席,我告訴你。你作此判決時是沒有合適理由和法律根據,我一定司法覆核你。因為你聽我說,女議員可以穿短褲,可以穿露趾鞋」。其後,曾鈺成表示不再與梁國雄並要求其立即離開會議廳。之後會議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