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國謙要求梁家傑補資料再考慮是否接受

即時港聞

發佈: 2014-07-30 00:44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閉門討論有議員被指收取捐款但無申報的投訴,會後要求相關議員就投訴作出回應,又或提交補充資料。

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收到十二封具名公眾人士投訴,指五名立法會議員收取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捐款但無申報。

委員會早上開閉門會議討論,主席葉國謙表示,會前已收到公民黨梁家傑提交資料澄清:「梁家傑議員,我們看到他一個回應,我們要接受這個回應或澄清之前,要再給予一個資料,這個資料是很少的資料。對於梁家傑議員,我們對他的回應如果能夠接受,這件事就完。(對另外)四位(議員),我們主要作出的考慮,要求進行程序第一步,作出初步考慮,這個初步考慮不是調查,未進入到調查,只是要求他就這投訴作出回應。」

對於議員以個人名義代政黨收取捐款是否需要申報,葉國謙表示難以一概而論:「我不能於這方面作簡單回覆,本身要看個案性,去看這個問題。很難說甚麼是代收,你代收這兩個字的含意較多,正如你(記者)所說,內裡有好多灰色地帶,所以簡單用是否有問題不是很公道。」

曾聯署要求開會跟進事件的工聯會認為,即使議員代收捐款亦要向公眾交代,工聯會的王國興指:「就這個代人收的問題,在立法會相關規定是非常清楚,議員如果收受任何個人利益,都必須於期內申報,裡面亦都沒有說明,亦都沒有指明是否自己收或代人收。因此我認為,所有議員都必須依法按規定去做,如果在立法會就有關議案的辯論或投票,按規定亦都需要事前申報。」

社民連的梁國雄,公民黨的梁家傑以及工黨李卓人均承認,有用個人名義收過黎智英捐款。他們都指是代政黨或其他團體收錢,收到後已轉交有關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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