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卓軒指新地每年付許仕仁450萬顧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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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4-08-06 00:41

撰文: 無綫新聞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管理層涉貪賄案,控方傳召新鴻基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內務部主管鄧卓軒。

他作供指,04年2月下旬,按郭炳聯指示草擬一份,由德福企業向新地提供顧問服務的合約。直至在郭炳江辦公室簽合約,才知道德福企業實際是代表許仕仁。合約期由04年3月1日起,每年向許仕仁支付450萬,另外向他提供國金一期辦公室。

05年3月,郭炳聯致電鄧卓軒,指合約會於該月終止,但到05年4月底,鄧卓軒繼續收到德福企業的付款通知書,要求繳付餘下11個月的顧問費。

控方早前指這筆服務費覆蓋許仕仁擔任政務司司長的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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