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地職員作供指逾400萬服務費實為獎賞

即時港聞

發佈: 2014-08-06 04:48

撰文: 無綫新聞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管理層涉嫌貪賄案,控方指許仕仁出任政務司司長前,要求新地支付四百多萬服務費。新地職員作供時說,該這筆錢是花紅或獎賞,會計文件出錯是因為打錯字。

控方傳召新鴻基地產代理內務部主管鄧卓軒作供。他負責草擬許仕仁的顧問合約,安排付款予許仕仁,並直接向郭炳聯負責。他指,許仕仁提供顧問服務年費450萬,為期兩年,合約由郭炳江、郭炳聯、許仕仁三方簽署。

控方指合約,涵蓋許仕仁出任政務司司長的時期,及至05年3月,郭炳聯致電鄧卓軒,指合約會於該月終止,鄧卓軒以為毋須再向許仕仁付款。但之後他收到許仕仁開出發票,要求新地繳付未來11個月的顧問費,合共412萬5千元,鄧卓軒認為有問題,向郭炳聯取指示。

律政司檢控郭炳聯其中一項控罪涉嫌提供虛假的會計資料就是關於這筆費用。而鄧卓軒作供說,這筆其實是對許仕仁的花紅或獎賞,他憶述郭炳聯當時想了一會,說「許生幫我們手那段期間,做得相當好」,並在許仕仁的發票上寫「OK」,寫明鑑於過去十三個月的卓越表現發放。

主控官就質疑,為何許仕仁要求付款的發票日期比新地內部會計紀錄遲?鄧卓軒說,純粹是同事打錯字,自己亦要負責,因為沒要求下屬改正。

鄧卓軒又接受辯方所指,新地有慣例以「顧問費」獎勵員工,亦常派花紅,例如以新地執董陳鉅源為例,單在05年就收150萬元顧問費及65萬元花紅。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