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解父母案首被告行兇前計劃所需物品

即時港聞

發佈: 2014-08-11 21:02

撰文: 無綫新聞

大角咀謀殺肢解父母案,首被告口供錄影片段顯示,在行兇前已計劃好所需的物品,以及要定期更換電話號碼。

首被告周凱亮及次被告謝臻麒分別由囚車押送高等法院應訊,庭上連續第二日播放首被告被捕後在警署所作的口供錄影片段。

警方在周凱亮的錢包及卡片套搜出一張寫有電話號碼的紙,以及多張本地電話儲值卡,當中有幾張仍未使用,而這些電話卡的號碼,與紙上左列的數字吻合。

周凱亮稱左列的電話號碼屬於他,而右列屬於次被告謝臻麒,中間號碼代表月份。兩人會同時按月份,順序使用手頭上的電話卡,就算仍有餘額都一定要照換。

大部分電話卡是由謝臻麒購買,紙上寫的亦是謝臻麒的字跡。

周凱亮又表示,二人亦有在一本硬皮簿寫下行兇所需的物品,包括兇器、電飯煲、雪櫃等,又指原本有寫針筒,不過之後刪走了。

他表示原本想用不見血的方式偷襲兩名死者,以免兇案現場留下太多血漬,但他們沒有做到,又稱他曾經包裝過五件殘肢,再到海邊丟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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