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擊立法會事件 一人認抗拒警務人員罪

即時港聞

發佈: 2014-08-19 21:03

撰文: 無綫新聞

今年六月示威者衝擊立法會事件,其中一名參與集會人士承認抗拒警務人員罪。

30歲被告陳寧原本被控襲警罪,今日承認一項抗拒警務人員罪,獲控方撤銷襲警罪。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是關心社會的熱誠青年,案發當日因一時衝動才干犯上述罪行,已經感到後悔。

裁判官認為控罪嚴重,暫准被告保釋至九月三日,等候社會服務令報告,但表明保留任何判刑方式包括監禁。

立法會財委會今年6月13日,討論新界東北發展前期撥款期間,大批反對人士到立法會示威,被告事後涉嫌襲警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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