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釣行動委員會成員,凌晨駕駛「啟豐二號」出海期間,被水警截停,他們計劃今晚再出海。
「啟豐二號」星期一晚計劃出海捕魚,約凌晨一時許駛至橫瀾島對海,距離公海約六浬的位置時,遇到水警輪截查,水警之後登船,將船上人士帶返警署。他們早上七時許獲准離開。
保釣行動委員會主席羅堪就引述水警說,是應海事處要求執法:「(海事處)只不過懷疑我們,從事非捕魚性質的活動,所以發出禁制令,但是我們每一次出海都是捕魚。我們多番強調,去到釣魚台釣魚已經達到我們個人或委員會的目的。」
保釣行動委員會表示,在開船前,海事處已經檢查過,船隻已經符合所有的消防安全規格。
海事處回應指,有理由相信「啟豐二號」並非純粹去捕魚,又指去年十月向船東發出,禁止「啟豐二號」離開香港水域的指示,仍然生效,處方留意到「啟豐二號」意圖離開香港水域,所以要求該船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