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民:港司法機關有義務維護國家主權

即時港聞

發佈: 2014-08-28 04:52

撰文: 無綫新聞

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出席關於一國兩制白皮書的講座,他認為香港的司法機關有義務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王振民指,在香港法官如何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問題上,「我認為是香港司法機關的新議題,香港的司法機關是屬於香港,也是中國的司法機關。」他又指,香港的公共機關有憲法義務,公共機關包括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去保護國家主權和安全利益。

王振民是回應出席講座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的提問。李柱銘指法官已宣誓效忠特區政府,判決時怎樣兼顧國家的主權和安全。

講座會後李柱銘指,王振民並沒有回應法律界的憂慮。而王振民也表示,設立提名委員會,一方面保障香港三百多萬選民有選舉權,亦是要保障工商界的利益,令香港成為營商最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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