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飛:人大決議屬概括性

即時港聞

發佈: 2014-09-01 04:34

撰文: 無綫新聞

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政改作出決定後,副秘書長李飛來港出席兩場簡介會,又會見傳媒。他說人大常委會沒有指明決定只適用於2017年的行政長官普選,之後是否再修改可按香港的實際情況決定。

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等三位中央官員在政府總部見傳媒,李飛明確提到如果未能落實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這個決定是否要繼續管下去?這個是有考慮的」。李飛說,決議並沒寫明針對2017年的普選辦法,屬概括性地講,沒有限定只用於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問題,而且決定的第一條規定從2017年開始,「那麼就包括了2017年、以及其後各任行政長官的選舉都要實行這個辦法」。

但李飛說,將來行政長官普選辦法能否再改仍可按香港的實際情況決定:「若干年以後,剛才你提到,是十三年以後的事情了,你提到2027年去了。到那個時候,香港社會會發生甚麼變化,那麼到那個時候要制訂行政長官的選舉辦法,還要根據當時香港的實際情況來確定。」

李飛又表示要取得提委會過半數支持才成為正式候選人是常理:「董事會開會,一人一票,那麼怎麼向股東來負責?怎樣披露你董事會的決議?那也要過半數,為什麼呢?因為董事會是日常決策機構,它要形成決議,董事會決議一定要過半數。」對於有建議在普選階段對不滿意的候選人投「白票」令選舉重選,李飛表示白票是否計算為有效票,會交由香港下一步討論。

李飛又提及早於九十年代初,中央已承諾香港可在回歸後循序漸進落實普選,認為中央充分信任和理解香港人,但普選是按照法律規則而來,所以過程必須符合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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