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入稟法院,對前身是中信泰富的中信股份,以及公司前主席榮智健等多人展開法律程序,並要求法庭頒令,向4500名投資者賠償。
證監會入稟高等法院,控告中信股份及公司前五名執行董事,包括前主席榮智健及前董事總經理范鴻齡,指他們在2008年,就當時中信的槓桿式外匯投資錄得大額虧損,披露虛假或誤導性的財務資料。
證監會指,中信在08年九月十二日發通告指,集團的槓桿式外匯合約投資對財務無重大不利變動。不過,到十月二十日就發出盈警,指「炒燶」外匯招致巨額虧損。通告亦顯示,中信早在九月七日已察覺風險。
而發盈警前後,中信股價大跌五成半。證監會指,在中信公布虛假資料至披露真實財務狀況期間,有4500名投資者買入中信的股票,金額達到19億元。證監會尋求法庭頒發回復原狀令或者賠償令,要求中信及相關人士向這批投資者賠償,金額由法庭評估。
仍然持有中信股份的小股東歡迎證監會入稟:「這個是遲來的好消息。我覺得中信泰富這個行為是破壞香港股票市場規矩,亦令香港亞洲金融中心蒙羞。」
民主黨涂謹申指:「小股東曾入稟法院,包括小額錢債法庭試圖爭取權益。但中信泰富恃著財雄勢大,轉介到高等法院。最正當根本是應該今日的證監會行動,查明事實然後入稟法院,代表幾千名小股東追討損失。」
金融海嘯後,中信泰富因外匯投資勁蝕過百億元,警方一度介入調查,榮智健之後辭任中信泰富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