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希望提高提名過程的透明度,據了解在第二階段政改諮詢,會建議提名委員提名參選人時,要公開記名投票。
現時特首選舉,選委會成員提名哪人參選,市民可以在選舉事務處查閱。但到投票時就同香港其他選舉一樣,不記名,即所謂「暗票」。
將來特首普選,提名委員會備受爭議。其中一個原因是它有篩選能力,有機會篩走獲民意支持的參選人。據了解,諮詢文件會問市民是否贊成記名投票,即提委要投「明票」。
消息人士表示,投明票的好處是增加提委的問責性,讓公眾知道哪些提委跟隨公眾民意取向投票,哪些人違反民意,亦即增加公眾的影響力。
民建聯葉國謙就表示不介意投明票,不過反而要思考是否對泛民主派有利:「我不介意,但反而泛民朋友會介意,認為有人打壓。有些人認為會令可以投(泛民),因為種種其他壓力令他受影響。為何不能在票站拍照,為何不能選舉後表態,這都是透明度。為何香港法例這樣規定,是保障每個人的意志,決定不受外力阻止。」
泛民主派堅持人大常委框架不變,討論這些細節無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