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道指,行政長官梁振英競選時曾與澳洲公司UGL有協議,收取四百萬英鎊款項,將來提供服務。UGL發聲明強調,有關的協議是商界常見的保密協議。
澳洲傳媒《FAIRFAX MEDIA》報道,梁振英2011年競選時,在他任職亞太區主席的戴德梁行賣盤期間,跟有意洽購的澳洲公司UGL有「秘密協議」收取四百萬英鎊,將來提供服務。時任的戴德梁行主席並不知情。
UGL發表聲明,指報道以「秘密協議」形容公司與梁振英的安排是「沒根據」及「有誤導」,指有關協議目的是確保梁振英不會加入其他競爭對手或招攬舊同事另起爐灶與UGL競爭,是商界常見的保密協議。唯一分別是梁振英簽署後六個月成為香港特首。
UGL強調此類商業保護協議是有需要。而簽署協議時,亦沒理由預期梁振英會成功當選特首。UGL表示,戴德梁行的債權人蘇格蘭皇家銀行清楚知道UGL安排協議的用意,而跟梁振英商討協議條款方面,戴德梁行擔任著顯著的角色。UGL表示協議有效期至2013年,過去兩年,UGL沒要求梁振英為他們做任何工作。
工聯會黃國健認為,未見有嚴重利益衝突:「關鍵問題是他有否向付款公司提供服務。如果沒有的話,這是一個本來是他當特首前簽好的協約,他是根據合約收錢,應該是問題不大。為何這時爆出醜聞,我相信大家都可能心裡有數。」
民主黨的涂謹申認為協議可能違法:「他有董事的責任,可以支持或不支持這項收購。而其他股東會受他影響,最後他收了錢,他當然支持(收購),因為合約有約束力,這涉嫌有防賄條例的違反。」
泛民促請梁振英向公眾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