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炳江否認曾與許仕仁達成行賄協議

即時港聞

發佈: 2014-10-09 03:20

撰文: 無綫新聞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管理層涉嫌貪賄案,第二被告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否認曾經與許仕仁達成行賄協議。

郭炳江繼續作供,說許仕仁出任政務司司長後見面減少,電話聯絡不多,又說沒有考慮過許仕仁卸任後再聘用他,因為兄長郭炳湘不會同意。

而且許仕仁卸任後加入私人公司會太敏感,很難洗脫官商勾結的印象,亦擔心政府審批新地的計劃或圖則時,可能會特別小心。

郭炳江又否認07、08年與許仕仁達成行賄協議,亦不知許仕仁的私人生活及提款習慣以及他的開支遠超收入,因為許仕仁從不透露私人財務。他亦否認曾經支付許仕仁1118萬元。

提到兄長郭炳湘,郭炳江表示,母親很擔心兄長會被女朋友唐小姐控制,07年8月發最後通牒,要兄長離開唐小姐,否則不可以再出任公司主席,但兄長作風依舊。

同年10月,知道郭炳湘患上躁鬱症,郭炳江同意這病猶如計時炸彈,會損害公司及家庭和諧。

到08年初,董事局會議討論環球貿易廣場租約時,郭炳江說,兄長不停責罵他、郭炳聯及新地執董陳鉅源等人「嬲到」像「癲」了一樣,但兄長對非執董很友善,說會打理好公司,覺得自己是「救世主」。

郭炳江又說,08年先後支付超過一千萬元予陳鉅源,並非控方所指是賄賂許仕仁後補償予他,部分是陳鉅源應得的花紅,部分是因為郭炳湘針對陳鉅源,又責罵他以致情緒低落,所以補償陳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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