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大律師公會最近發表聲明,指抗爭行動不應該構成對社會過度破壞或不便,行政長官梁振英認為,大部分市民,包括佔據者都認同這個說法,但認為大家要反思。
梁振英指:「我看我們是要依法律來辦事,香港是一個法治的社會,一方面我們知道佔領者尤其是青年學生,他們對民主的訴求,但他們都應該知道提出這些訴求的同時,即使他本人是願意作一些犧牲,他都不應該犧牲或侵犯其他人的權益,當他犧牲他自己的時間,或學習機會的時候,因為堵路,別人做不到生意,令到別人的小店資金周轉不靈,他要甚至結業、解僱工人等等,人家的犧牲是否必要?我看這些大家都應該要反思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