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入稟申請公開警員身份遭拒絕

即時港聞

發佈: 2014-10-16 06:08

撰文: 無綫新聞

曾健超入稟高等法院申請法庭頒令,警務處披露涉嫌毆打他的警員身份,但法官拒絕。入稟狀指曾健超是被指向警方淋水,而非其他液體。

投訴被警方毆打的曾健超親身到高等法院申請法庭頒令,他說獲釋後即時處理訴訟,休息不足。

入稟狀指,曾健超星期三凌晨被指向警員淋水,而不是其他液體。而傳媒拍攝到他被警察毆打的片段只是其中一次,他被帶到中區警署時,因為拒絕提供手機開鎖密碼,被警員掌摑了兩巴。

入稟狀指,警員非法襲擊及虐待曾健超,其人身安全受嚴重侵犯,要求法庭緊急頒令警方盡快披露七名涉案警員身份。

法官區慶祥即時開庭處理,但認為曾健超單方面申請,律政司無機會反駁,並不公允。又指發生警方懷疑濫權事件,各方希望盡快處理,但即使警方要更長時間,例如一星期,不會令曾健超的法律權利受損。

曾健超代表律師韋志達促請警方,執法應一視同仁:「我們認為涉案人員未被拘捕,冒犯其他香港市民,我們懇切希望警方即時採取行動,作出拘捕。」

他們會盡快寫信給警務處處長,如被拒絕,會再要求法庭處理。韋志達又指,今次是第二次去信警務處,要求他們盡快交代涉案警員身份,並不會為對方回覆設時限,但強調時間緊迫,再次敦促警方拘捕涉案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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