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鉅源:投資解酒丸後沒留意資金去向

即時港聞

發佈: 2014-10-20 04:18

撰文: 無綫新聞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管理層涉嫌貪賄案,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否認與另一被告關雄生串謀犯案,亦不知道投資對方生意的資金,對方在36個小時後就轉給許仕仁。

第四被告陳鉅源繼續作供,他說九十年代認識第五被告關雄生,2007年聽他介紹過其解酒丸生意後對投資產品有興趣。他問許仕仁意見,許仕仁表示看好內地市場,因為中國人飲宴多,需要這個產品,加上香港製造,內地人十分喜歡。

陳鉅源說,之後向關雄生建議買入其全部六成股份,再委託對方管理,雙方簽訂合約,陳鉅源注資1200萬元。他表示,不知道資金交予關雄生後,對方在36小時後再轉給許仕仁,直至案件展開才得悉,覺得失望、氣憤及生氣。

他表示,絕對不可能在2007年底行賄時任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的許仕仁,許仕仁不會協助到他,他也不是不誠實及會行賄的人。陳鉅源說,投資解酒丸生意後,沒有留意資金使用,又指聽了律師分析後認為許仕仁有可能用了他的投資金,但只是懷疑、承認是沒有根據。

陳鉅源說將錢交給關雄生投資是公開,完全沒有隱瞞,沒有與對方串謀犯案。陳鉅源又說,一定會保護老闆的私隱,平時任何一位郭生吩咐他做事,只會向該位郭生討論,尤其當日郭炳江指私下欠許仕仁款項,更加不會向第三者披露。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