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就變性定義有異議 否決二讀婚姻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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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4-10-22 04:18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否決恢復二讀《婚姻修訂條例草案》,將不會審議此項條例草案。

因應終審法院就變性人W案,裁定完成性別重置手術的變性人可以以新的性別進行婚姻登記。政府進行相應修例,包括在解釋「男」或「女」的定義時,接受整項性別重置手術,即移除原有性徵、並置入新性別性徵的人士,「重置性別」須視為該人性別。民建聯、自由黨、民主黨、工黨、人民力量等多個政黨都表明反對恢復二讀,不過理由不一。

人民力量陳志全質疑:「現在我是開一道閘,百分百(重置手術)的可以結婚,百分之九十九以下那些能否結婚?不知道了,以後再談。但如果這樣,就等於我們立法會同意了百分之九十九以下那些不能結婚。」

工黨何秀蘭就稱:「大部分變性人並不是如此深痛、痛恨自己身體特徵的程度,他們可能做一部分(變性手術)已能消除精神困擾,修訂草案裡建議要完成全套手術才能確認其重置性別,其實是不必要。」

自由黨張宇人表示:「已婚夫婦其中一方後來完成整項性別重置手術,並改變其性別。該段婚姻從今天這條草案看來,就成為兩名男性或兩名女性的婚姻,即是同性婚姻,這必然衝撃香港一夫一妻婚姻制度。」

政府重申只是就法院裁決修訂,至於變性人其他法律問題,將由律政司司長主持的工作小組研究,希望兩年內諮詢公眾。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說:「工作小組正詳細檢視與香港變性人士權利有關的議題,包括比較其他司法管轄區、相關法例、判例和相關制度,以向當局提出適合的立法及相關行政措施的建議。」

最後,只有工聯會和個別建制派議員支持條例草案的恢復二讀議案,以11票贊成、40票反對、5票棄權,而被否決。換言之,立法會不會審議有關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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