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港珠澳大橋工程 政府採新制密切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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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4-11-09 04:16

撰文: 無綫新聞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表示,近月針對港珠澳大橋香港境內的工程採納了新的「紅綠燈制度」,密切監察可能超支或延誤的合約項目。

港珠澳大橋剛剛公布會超支五十億元,面對未來幾年勞工持續緊張、工程原材料和標價上升,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出席本台節目《講清講楚》時,表示除了要考慮日後應否定期向立法會匯報進度外,最近政府內部亦採納了新的「紅綠燈制度」。

張炳良解釋機制:「紅燈代表風險高,可能進度方面,可能工程遇到困難、或支出方面,綠燈便符合了。」他舉例指:「有些合約是紅燈的,有些視乎面對風險性質,例如填海,如果填料的供應不穩定,肯定風險大,海沙的供應等等。」

被問到大橋的設計流量可能每天十萬或廿萬,而現時中港車牌的數目有限,會否日後港珠澳大橋通車,但流量及使用率偏低。張炳良回應指:「自駕遊目前是很有限的,南下我們其實未展開的,北上有一定的數量,但數量也不多。過去一兩年,由於社會上對自駕遊亦有些關注,恐怕有大量車輛由內地進入時,由於他們未必習慣本地的道路系統,左軚及右軚亦有不同,很多事社會上有顧慮,所以我們仍未展開。」

而大橋通車前會否就粤港自駕遊推行試驗計劃,張炳良表示目前未進行相關工作,而現時北上的自駕遊計劃效果一般,「每天五十個名額都用不完」。

張炳良說大橋的建造一定是互惠的:「對需求方面,整個大橋最終的效益不是只受自駕遊是否很廣泛地推行,而是在過境時,若三地間的公共交通也做得好,三地間的民眾或其他車輛使用應該能配合的。」

港珠澳大橋是兩地兩檢,而廣深港高鐵香港段便希望一地兩檢,但基本法規定香港不實行全國性法律,若不修改基本法又能否做到一地兩檢呢?張炳良表示,基本法頒布時亦指定有一些全國性法律適用於香港,亦存在機制若有需要時可額外增添適用的全國性法律。

張炳良進一步解釋一地兩檢的概念,是在西九龍站內劃定一個區域,「暫且稱作一個內地的『控行區』,無可避免地有內地邊防人員在口岸區的位置執行內地清關相關的法規,如何能夠實行,可能要顧及法律上、憲制上的影響」。

高鐵要到2017年底才通車,如果屆時沒有一地兩檢,理論上現屆政府已經不在位,到時政治責任由誰負?張炳良回應:「如果你講高鐵,我做局長之前已決定,我們從做問責工作、問責局長也好或是團隊,甚至其他政府公務人員,我們不會說這是某一屆的,不關我事,因為怎樣也好,不同屆別都要繼續推。」

張炳良說一地兩檢有多個可行方案,現正評估不同選項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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