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管理條例檢討諮詢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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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4-11-11 01:12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開展建築物管理條例檢討諮詢,為期三個月,建議提高通過決定進行大型維修工程所需門檻,減少可能出現的糾紛。

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表示:「通過大型維修工程決議的法定人數,即出席業主的法定人數,由百分之十增加至例如百分之二十;另一個方案是通過決議所需要的投票分數要佔會議投票百分比,由百分之五十提升至百分之七十五。」

她續指:「一座大廈要十五至二十年才做一次大型維修,是否要多些業主參與,要有超過一半例如百分之七十五,大多數業主同意才進行?這個說法在坊間有很多支持,但亦有人提到如果門檻提至這麼高,是否很難才能為舊樓進行維修工程,這個我們也覺得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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