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鐘禁令押後裁決 辯方反指損失未至離譜

即時港聞

發佈: 2014-11-17 02:32

撰文: 無綫新聞

「佔領行動」第51天。

金鐘夏慤道、中信大廈外及旺角等地繼續有市民佔據馬路。

兩間巴士公司就夏慤道和干諾道中被佔領入稟申請臨時禁制令,在高院審理。

另外,已獲頒臨時禁制令的金鐘中信大廈,據了解,最快明早清除障礙物。

冠忠巴士集團旗下公司向高院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佔領金鐘夏慤道及干諾道中等路段,法官押後裁決。

入稟的是冠忠遊覽車公司和跨境全日通公司,分別經營旅遊巴出租和跨境巴士業務。申請的範圍是介乎愛丁堡廣場一段干諾道中東行線、解放軍軍營對出的夏慤道、往銅鑼灣方向的東行線,而政府總部對出的一段夏慤道東西行線則不受影響。

長洲居民郭卓堅、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以佔領人士身份做答辯人,代表原訴的資深大律師陳志海一開始陳詞,就要求郭卓堅的代表律師確認他會遵守法庭命令。陳志海批評郭卓堅在供詞內用多份剪報佐證其他行業因為佔領行動蒙受更大損失,所以原告的損失「算不上甚麼」,講法荒謬。

陳志海指,他們的損失非常清晰,由灣仔到皇崗的跨境巴士每日來回八十九程,要靠馬路做生意。由佔領開始到入稟,原訴已損失約六十九萬元。陳志海指,郭卓堅承認正進行非法佔領目的就是要阻礙交通,是沒有羞恥心,應該結束佔領、而不是用納稅人的錢以法援來抗辯。

郭卓堅的代表大律師潘熙指,原告一方要證明損失比同屬運輸業的人更多,而現時跟其他道路使用者無分別,法庭不應頒布禁制令。黃浩銘亦重申佔領是以公民抗命爭取普選。

他明白佔領令各方都有損失,但損失應該大到令人覺得「離譜」的地步才應該頒禁制令,法庭應確保原告人有一定的財力和人力資源去執行命令。他又指事件是政治問題,應由律政司出面解決,又叫法官應去佔領區了解。

代表原告的資深大律師在最後回應時,指尊重答辯人追尋夢想,但不應由不願意付出的人付出代價。他又引用戰國時代的墨家思想,指不同人對公義都有不同理解,正如他不會因為覺得法援批予答辯人是不公義而去佔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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