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涉衝擊立法會案押後至明年一月再提訊

即時港聞

發佈: 2014-11-20 21:01

撰文: 無綫新聞

星期三衝擊立法會事件,警方至今拘捕了十一人,其中六人今早提堂,涉嫌刑事毀壞及襲警,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再提訊,被告保釋期間不可進入立法會三百米範圍內。

六名被告年齡介乎18至24歲,由警車押送至東區裁判法院。其中四名被告被控「刑事毀壞」,包括損壞立法會兩道玻璃門,數幅玻璃牆及一道門。另外兩人被控襲警,分別涉及一名男警長及一名男警員。

全部人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19日,讓警方繼續調查,包括進行指紋比對、尋找證人等。代表被告的律師就投訴其中兩名被告落口供時被警方引導,一名被告在現場被警棍毆打。

裁判官批准各被告以一千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可進入立法會綜合大樓及大樓三百米範圍內。即包括金鐘地鐵站,西至中環愛丁堡廣場,東至灣仔分域碼頭。

事發在周三凌晨,一批人用鐵馬撞毀立法會大樓的玻璃門,一個人一度進入立法會,之後離開。亦有人破壞石牆,並將拆下的磚塊擲向玻璃門。

警方到場施放胡椒噴霧,控制秩序,事件擾攘至清晨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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