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彌敦道臨時禁制令上星期執行期間,被起訴的其中四人申請更改不准踏足旺角的保釋條款,法官押後至明天裁決。
提出申請的包括學聯副秘書長岑敖輝、人民力量執委譚得志等四人,部分人被控阻礙執達主任執行職務,提堂後獲准保釋,但條件包括除了轉車外,不可踏足旺角花園街至上海街以及旺角道至登打士街的範圍。
代表大律師潘熙指出,有關臨時禁制令經已完成執行,執達主任已離開,各被告根本沒機會再犯同樣罪行:「他們不反對保釋條款,禁止再踏足禁制令範圍,但質疑範圍不必要地擴大,限制了他們的人身自由,又指若被告只是去吃飯,去正常的社交活動,沒理由不容許。」
不過法官提出,現時群眾流竄範圍已超出禁制令指定範圍,而之前的臨時禁制令是禁止任何人阻礙交通,保釋條款則是防止被告到旺角再犯案,難以比較。
控方亦指,由臨時禁制令執行當天至星期日下午共有212人,在旺角涉嫌堵塞道路等被捕,其中190人,正是在保釋條款的指定範圍內被捕。
混亂情況仍持續,今次是史無前例的大規模公眾事件,附加此保釋條款是有需要和合理。又提到其中一名被告譚得志獲獲保釋後,曾在網上發放短片,明言指自己會坐巴士在旺角落車,經過禁止踏足的範圍,再去廣華醫院轉乘小巴,最後更指「你吹得我脹咩」。
法官在聽完雙方陳詞後,押後至星期二早上宣判,原有保釋條款繼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