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授權逾1400項截取通訊申請 拒絕11宗

即時港聞

發佈: 2014-12-02 05:54

撰文: 無綫新聞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提交周年報告,去年共授權一千四百多項截取通訊,被拒絕的申請則有十一宗。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主要監督警方、廉署,海關及入境處,截取通訊及秘密監察行動時要依法執行。

去年法官共發出一千四百多宗截取通訊授權,有十一宗申請被拒,部分因為沒有必要或沒有充分資料支持。而獲授權截取通訊的行動中有超過二百六十人被捕,另外有四名執法機關人員遭口頭勸戒或警告。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邵德煒對於有執法人員申請截取通訊程序上涉嫌漏報資料感到失望,亦有個案是法官撤銷授權後,執法人員仍截取通訊大約二十分鐘。他希望當局盡快通過加入授權專員。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邵德煒表示:「很高興知道當局接納有關授權專員查核受保護成果的建議。這建議是揭發執法機關人員行為不當的最基本工具,亦能有效阻嚇他們作出或隱瞞不當行為。因為任何違規或異常情況,已不需要再單靠執法機關自願呈報。」他表示,當局本立法年度會完成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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