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三名發起人下午到中區警署自首。
「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在下午約兩時四十五分到達中區警署外。一起到警署自首的還包括天主教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胡志偉、民主黨成員張文光、蔡耀昌、楊森及有份主持佔中晚會的學者邵家臻等。
參與自首的人入警署前填寫佔中行動派發的表格,填上個人資料及承認觸犯《公安條例》第17A第三款有關參與未經批准的公眾集結,請警方依法處理。戴耀廷向他們講解自首時可能面對的情況及如何應對,他們之後步入中區警署。
「佔中」發起人戴耀廷表示:「除了表格上的內容外,你是不用再提供其他資料,即是問你可否提供其他你犯罪的資料,你就說我沒有話說,只有這表格上的內容。我想我們不用說其他事情,等他們找足夠證據去起訴我們,因為起訴是他的責任,認罪是我的責任。可能來了自首,但仍然想回去佔領區工作,這點大家要想清楚是否參與今次自首,若果他即時拘捕你48小時內帶上法庭,然後由法庭保釋的話,有可能法庭會有個保釋條件是你不能返回金鐘佔領區或者你指自己犯法的佔領區域。」
有前往自首的人表示,已經做好心理準備承擔法律後果。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胡志偉表示,已跟民主黨交代他自首的決定。
胡志偉表示:「我由參與佔中運動開始,已簽署承諾書,我會有自首的一天,今天『佔中三子』決定來自首時,我覺得對自己,是整個民主運動的一個小結,因自首後有更多工作,往後民主運動工作上展開及參與。」回應民主黨主席及副主席都沒有參與,胡志偉認為每個崗位可有不同同事參與,他尊重同事的決定。
「佔中」義工王惠芬說:「我已經有足夠的心理準備,希望透過我去尊重法治,亦可以呼喚更多香港市民去關心這件事,去思考其實我都是良好市民,我不是為了個人目的,我是希望香港有一個更民主和公義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