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金鐘採取清場行動前,先後拘捕四名社運人士,四人涉嫌干犯非法集結罪,全部獲准保釋。
四名被捕者,包括熱血公民成員黃洋達,下午在住所樓下被捕。警方指他涉嫌參與召集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
曾經聲稱會在金鐘清場行動時,「以武抗暴」的「學生前線」組織成員26歲的鄭錦滿,亦在他的九龍城住所被捕,他涉嫌參與及煽動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另外,人民力量執委兼立法會議員陳志全的助理,28歲的蘇浩,在旺角被捕,他涉嫌於十一月參與未經批准集結。26歲的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則涉嫌在九月下旬參與及煽動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被捕。
黃浩銘指是在周三晚約十一時,在家的村口被捕,帶到九龍城警署。他被扣查二十多小時後,獲准以一千元保釋。
黃浩銘表示:「一來就是他(警方)透過這次拘捕行動阻止了我今天(周四)去立法會參與集會,去夏慤道參與集會。另一方面,他透過今天(周四)的拘捕,去阻嚇其他準備參與集會的人士。」
警務處助理處長(行動)張德強強調是依法辦事:「警方做事向來都是依法辦事,是按證據,有證據我們便會作拘捕行動,無論那個人參與甚麼活動,甚麼職業和背景,這個都不是我們考慮的因素。」他否認警方是特意選在清場前拘捕相關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