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說,「佔領行動」破壞了不少政府財物。對於被挪用的公物,當局會視乎情況取回及追究這些違法行為。
黎棟國指佔領行動期間不少公物被破壞,包括用來做路障的鐵馬、路牌、渠蓋及垃圾筒,也有三十二輛警車損毀。他批評有人偷電、塗鴉、損壞交通燈。當局未評估清理及維修這些設施要花多少公帑,當局可追究破壞及擅自取用政府財物的人。
黎棟國表示:「金錢、人力、物力外,『佔中』把香港其他方面,包括法治、經濟活動、社會撕裂、市民精神困擾等,到底嚴重影響到甚麼程度,以至日後應怎樣復修。凡此種種,我想各有關方面,尤其始作俑的發起人及推動者必須認真思考及交代。」
民陣就約見監警會,建議循多個方調查佔領期間警權運用情況。
民陣召集人陳倩瑩表示:「『旺角購物團』反映警方執法的問題,包括是否肆意劃出封鎖區,根據甚麼法理依據或判斷宣布那是非法集結。」
監警會主席郭琳廣表示,已經將民陣所述的情況轉告投訴警察課,他預計最少一年才完成佔領運動的調查報告,會考慮交中期報告,又會研究民陣提出日後由監警會拍攝集會情況,但擔心未必有足夠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