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偉雄指有示威者被警棍打中頭部或為誤傷

即時港聞

發佈: 2014-12-19 22:16

撰文: 無綫新聞

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出席本台節目《講清講楚》,指警方以最容忍、最克制的方式處理佔領行動。對於有示威者被警棍打中頭部,他指可能是電光火石間打錯。

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指,警方在各個佔領點布防,除了保護巿民,亦保護示威者安全。拘捕的近千人當中,包括百多個反對佔領的人,顯示警方執法時不理會政治立場。

他說自己印象最深刻是十月三日在旺角支持和反對佔領的人士衝突,警員要組成人牆隔開不同陣營,「某個場面令我很感動,有一個女同事用身體阻擋反佔領人士的推撞及攻擊,保護支持示威者學生離開現場,好像一個慈母一樣,保護兒女。」

對於有佔領人士投訴,警方保護打他們的反佔領人士離場,沒有進行拘捕,被問及是否有心放他們離開時,曾偉雄表示:「在這些大型衝突的場面,警方最重要的工作是要控制場面,避免情況惡化。大家可以想像一下,如果當時我們的集中力只是拘捕個別的犯案人士,而不是控制現場,有無可能制止衝突?會否出現更嚴重的流血事件?」

曾偉雄說警方用警棍是當示威者衝擊警方就要使用當時所需的最低度武力,制止和驅散示威者。他說:「好似一些示威人士被警察用警棍打中頭部,我想說在這些混亂的場面,往往事情在電光火石發生,我們的同事雖希望用警棍本來想對他們身體另一個部位,但因為種種情況包括示威人士自己衝向警方等,是有可能出現這些情況。」

被問及如果拍攝警察有意打頭,可能重複,是否明顯違反內部指引時,曾偉雄表示:「其實很多示威人士是有備而來,裝備了雨傘,戴眼罩和口罩,後來發展到有頭盔,林林種種的護甲、盾牌包括有尖釘和螺絲的盾牌,這些都會對別人造成非常嚴重的傷害,這是非常暴力的行為,警方是必需要制止。」

曾偉雄又說:「我告訴大家,遊行示威你可以用和平有秩序合法方式去做,為何要用暴力衝突的方式去做。」

對於有團體號召在聖誕節期間,以「流動購物」或「流動報佳音」形式表達訴求,曾偉雄指,警方會以專業克制的方式處理,亦希望示威者能以合法方式表達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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