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五項控罪判監七年半

即時港聞

發佈: 2014-12-22 19:51

撰文: 無綫新聞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新地管理層貪賄案,許仕仁被判入獄七年半。

許仕仁五項罪名成立的控罪中,第一項控罪,許仕仁任職積金局行政總監期間,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量刑起點為入獄一年半。

許仕仁擔任政務司司長前收取850萬,被控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量刑起點為入獄六年。

而他任職司長期間,沒有向政府申報300萬元貸款,觸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量刑起點為入獄一年半。

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的罪名,量刑起點為入獄六年。

最後一項控罪,指許仕仁在擔任政務司司長期間,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判入獄六年。

由於部分刑期同期執行,考慮到許仕仁擊退國際炒家,對香港有貢獻,加上過往品格良好,扣減九個月刑期,總共入獄七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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