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店員向佔旺人群說髒話守行為一年

法庭

發佈: 2014-12-28 22:42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手機售貨員涉向佔旺群眾「講粗口」及用膊頭衝撞途人,今日在觀塘法院獲不提證供起訴,改以收簽保守行為一年。

三十二歲的被告涉於上月在彌敦道近亞皆老街交界向在場人士「講粗口」,遭人以手機拍下容貌,他即跨過欄杆,用右膊撞向拍攝者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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