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禁留宿立會示威區 議員指削表達意見權利

即時港聞

發佈: 2015-01-02 02:31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秘書處建議改善示威區的管理,據了解會禁止示威人士留宿或帶帳篷入內;但有議員反對,認為削弱示威人士表達意見的權利。

立法會示威區上月清場後,有示威者轉到政府總部對出的一段添美道繼續佔領,路上擺放了多個帳篷。而示威區就仍然關閉,行政管理委員會下周一會討論重開示威區的安排、以及日後如何管理示威區。

據了解,秘書處建議設定開放時間由早上七時至晚上十一時,禁止示威者留宿,示威者亦不可帶帳篷入內,不准塗鴉。若有人不遵守立法會人員指示,立法會可以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提出控告。

行管會委員、民建聯葉國謙贊成對示威人士作出一定限制:「示威區不是讓他們睡覺,不是讓他們宿營,不是讓他們煮食,肯定不是這樣的活動。你沒需要過夜,過夜有何用途?那地方是示威區,不是一種度宿、露宿用途。」

但另一名委員、公民黨陳家洛就不滿有關安排:「給我的感覺是立法會秘書處的建議在雨傘運動之後反應過大、反應過敏,亦給我一個感覺,是行管會成員為何立法會要做到各家自掃門前雪,以為把一些留守者清理出去,問題就解決呢?」

陳家洛建議,日後如果有示威者想在立法會示威區過夜、或留一段較長的時間,應向立法會秘書處申請並提出理據,秘書處再逐次決定是否容許示威者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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