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劉振民用「依法行政」的字眼,而非以往經常用的「依法施政」,有時事評論員表示,兩者有分別,但不涉及中央收緊香港的自治權。
時事評論員劉銳紹說:「『依法施政』即是上級給予,方針、政策、原則及大方向後,執行時可再按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具體做法,以至設計方案等,中間有較大自由度,但如果『依法行政』即是上級有既定方針、政策外,甚至有條文有規範,作為下級的執行者,只按上面定下的政策執行。今次事件涉及外交的層面,香港根據《基本法》,外交及國防是中央管轄的,香港沒有這方面的權力,不能從中央治港政策收緊的角度互相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