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本港戶口洗黑錢 內地婦囚57個月

法庭

發佈: 2015-01-14 00:08

撰文: 無綫新聞

內地主婦涉嫌利用逾廿個本港銀行戶口清洗丈夫贓款,判囚57個月。

涉款共2.4億萬元,是被告丈夫在內地藉層壓式騙案獲取,被告早前承認12項洗黑錢罪及2項企圖罪。

法官形容被告在案中角色重要、知悉款項屬黑錢,以迂迴方式處理款項是要避免款項來源被查出。而丈夫落網後,被告仍企圖在遭凍結的戶口內提款,意圖處理該筆款項,故不獲額外扣減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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