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稱無權收地重建 議員:以公眾利益收地

即時港聞

發佈: 2015-01-18 02:30

撰文: 無綫新聞

大坑西新邨居民反對恒基地產主席李兆基提出的重建計劃,政府表示無權收回土地重建。但有立法會議員表示,政府可以公眾利益理由收回土地。

大坑西新邨重建,政府和擁有土地的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商討一直膠著。那政府有沒有權主動收回重建呢?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表示:「如果業主違反地契條款,政府有法律上的權收回。但目前平民屋宇有限公司沒有違反條款,目前提供單位都是低廉租金,完全符合資助有需要的人,所以沒有違反。你說是否地盡其用呢?這當然可以大家再看。」

翻查地契,大坑西新邨是在1961年以135萬元批給「平民屋宇」興建廉租屋,當中亦有收回土地的條款。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表示,根據地契,政府要收回土地空間很闊:「第一,政府認為公眾利益需要,可即時收回;第二,政府認為現時用途效用不大,不值得繼續保留;現時這類建築物、這類用途在這個時代是否適用,是否物盡其用,我覺得值得商榷。」

他又指根據地契,政府若要收回土地,估計費用不超過一千萬元。

大坑西新邨目前有一千六百個單位。有區議員表示,如果政府收回重建,最高可以建成三十三層數以千計的資助房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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