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涉政總塗鴉案 裁判官指毋須發出保護令

即時港聞

發佈: 2015-01-18 20:02

撰文: 無綫新聞

十四歲女童上月涉嫌用粉筆在金鐘政府總部外牆塗鴉案,裁判官認為毋須發出保護令。

案件今早在屯門裁判法院處理,女童由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擔任義務法律代表,對於警方提出申請保護令,裁判官在庭上表示理解,但閱讀社署報告後,認為現階段毋須發出保護令。

案中十四歲女童上月二十三日,涉嫌在金鐘政府總部外牆塗鴉,被警方以涉嫌刑事毀壞拘捕,警方向法庭申請兒童保護令,女童一度入住女童院,至上月三十一日,律師為她向法庭申請保釋,獲高等法院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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