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建制指不宜引入國安法 政府:無研究

即時港聞

發佈: 2015-01-20 07:05

撰文: 無綫新聞

港區人大代表、工聯會理事長吳秋北建議將國安法在香港實施。

要知道哪些全國性法律在香港實施,要看基本法附件三。附件三有六條法例,回歸後開始實施,但之後人大常委會曾經三次增減。

一九九七年多加五條,刪減一條;一九九八年、二零零五年各增加一條,即現時在香港實施的全國性法律,總共有十二條。

根據基本法十八條,人大常委會有權這樣做,徵詢過基本法委員會和特區政府意見後,就可增減附件三內的法律,但只限於國防、外交和不屬於特區自治範圍內的事。

部分建制派人士認為,即使可以這樣做,都不適宜將內地的國家安全法引入香港。特首梁振英就表示,無研究這個問題。

內地正修訂《國家安全法》,預料三月全國人大會議通過。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吳秋北建議,在本港未就《基本法》23條立法前,將修訂的《國安法》以附件形式納入《基本法》,適用於本港。

行政長官梁振英說不清楚情況:「吳秋北先生的建議,我不清楚具體情況。特區政府亦沒就這個問題研究過,23條立法都未有這方面的計劃。」

本台記者曾聯絡吳秋北,他說未有具體細節,所以不接受訪問。

出任保安局局長時,推動過23條立法的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表示,國安問題透過本地立法處理,較為理想:「本地立法好處是透明度高,有諮詢、討論,立法會辯論和修正等等。而且根據普通法原則立法,罪行的訂定可能精密一點。如果要透過全國性法例來保護國家安全,要看客觀環境是否有迫切性。」

身兼港區人大代表的新民黨田北辰就表示,吳秋北的建議沒甚麼意義:「突然之間,要有國家安全法引進香港,我覺得是該怎樣說,藥石亂投、頭痛醫腳,我自己說是有點莫名其妙,不知所謂。」

公民黨湯家驊批評是破壞一國兩制:「我看不到憲法上有空間,可以將全國性法律凌駕於《基本法》第23條。我很希望關心這方面的人士,在發表言論時,小心考慮一國兩制的象徵性。」

與吳秋北同屬工聯會的立法會議員黃國健表示,工聯會未討論過有關建議。至於建議是否可行,他認為要看政治現實,目前未是適當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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