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衛生署曾勒令回收未在香港註冊的日本治喉痛產品「龍角散」。「龍角散」在本港代理公司民興藥品指,產品並非中成藥,無需註冊,早前已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案件今開審。
資深大律師何沛謙陳詞時指,衛生署單憑外觀檢視確認產品包裝上註明產品含有桔梗及草藥等等成份,便初步認為產品屬於中成藥,並無經過化驗。民興藥品提交的兩份專家報告可以證明產品不含藥性,而且未有公眾服用後作出投訴。當局亦尚未確定產品屬危險、危害健康或不適宜人類服用,故無權勒令回收。
何沛謙陳詞時又指,衛生署依賴的回收指引只適用於被確定有安全或品質問題的中成藥,故不適用於龍角散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