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疑不滿女友險被六旬友人性侵犯及誣陷偷電話,上門為對方「出頭」時,反遭對方用菜刀追斬心口,需縫十七針。涉斬人的男友人早前否認有意圖傷人罪受審,今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有意圖傷人罪名成立,還押候判。
法官指六十歲的被告吳秩興即使聲稱受襲,但他持菜刀追至地下斬傷人的行為並無必要,亦不屬自衛行為。而他八天後求醫時,並無任何傷勢,拒絕相信其遭人施襲,只是為自己開脫的借口,故裁定罪成。
辯方求情指,被告與兩事主有千絲萬縷的關係,雖然被告行為十分不智,但是事主挑釁在先,望法官考慮到被告年齡而輕判。被告還柙至二月六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