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協無富戶政策 申訴專員批有違廉租原意

即時港聞

發佈: 2015-01-27 07:06

撰文: 無綫新聞

申訴專員亦批評管理三萬多個出租單位的房協沒有制訂「富戶政策」,違反出租單位政策的原意。

現時有九萬多人住在由房協管理的資助出租單位,當中有多少富戶呢?原來一直沒有人知道,因為房協並沒有富戶政策。《房屋條例》賦予房委會審查住戶入息和資產的權力,但房協是獨立的非牟利機構,並無類似的法定權力。申訴專員指房協雖然在2002年做過富戶政策研究,但遇到租戶相當大的阻力,至今都沒有實行。

申訴專員批評房協沒有採取有效措施,限制富戶或已有物業的租戶無了期租住單位,違反出租單位提供予低收入家庭的原意,對有真正需要的人不公平。公署建議在租約加入條文,要求住戶申報入息和資產,一旦超過上限,須繳交富戶租金。

土地監察主席李永達指房協租戶單位少,設富戶政策欠經濟效益,建議由房委會一併處理:「公屋的組群當中只有約百分之5是富戶,透過富戶政策,每年得來的只有一、二百個單位,它(房協)覺得花那麼多的行政工作,不太有成本效益。」

房協回應指,現時是透過家訪勸喻「懷疑是富戶」的住戶購買私人單位,而去年一共有四百個住戶遷出,房協會研究是否在新租約內加入申訴專員建議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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