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款車拾錢漢判囚5個月 裁判官: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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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5-01-29 23:40

撰文: 無綫新聞

解款車跌錢案,一名拾到約十六萬元的男子被判即時入獄五個月,是首名即時監禁的涉案人士。

四十三歲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案情指,去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被告與女性朋友坐的士經過告士打道,見到馬路上有鈔票,要求的士司機停車,兩人之後落車拾錢,然後坐上的士,在去上環的途中曾經再次停車,進入一間洗衣店。

警方根據的士司機提供資料,翌日在洗衣店埋伏,待被告取回衣物時將他拘捕。警方在他租住的九龍灣工廠大廈劏房床下底,搜出十六萬一千五百元,他警誡下承認執錢,並指沒有用過,正打算全數還予警方。

辯方求情指,媒體大肆報道事件,被告的個人資料及親友資料被放上網,令到家人大受影響,前妻與十九歲女兒更因此而不見他。

裁判官指,執錢的人都失去理智及瘋狂,漠視法紀。即使被告初犯,但涉案金額太大,需要向公眾傳遞訊息,這類案件要嚴肅處理,因此判被告即時監禁五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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