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首次舉辦漫畫展,透過漫畫家的作品讓大家了解不同年代消費者關注的權益。
老夫子1960年代的經典漫畫。打開豪宅大門是廁所,打開廁所門就是飯廳,設計「擺烏龍」。不過今時今日仍然會有嚇我們一驚的「奇則」。
《商品說明條例》不是人人明白,有漫畫家就想到用貨不對辦的「好爸爸」來解釋。浸會大學視覺藝術學院講師黃照達解釋:「《商品說明條例》就是在說對於一件貨品的描述是否真確,可能好爸爸是要疼愛子女,但其實他吃飯時只顧看手機,這樣就已經不符合《商品說明條例》。」
消委會首次以漫畫形式舉行展覽,將普羅市民的生活世界以漫畫的形式呈現出來,例如有漫畫就表達不少市民都會「瘋狂購物」,其實希望市民反思要理性消費。
好像以前想吃魚翅可能要想有沒有錢,但現在就可能另有考慮。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嫻表示:「有一幅新作,內容一個字也沒有,只有一條鯊魚,但就失去魚翅。其實這幅畫是要思考究竟吃魚翅是否一個負責任的消費。」
漫畫展是消委會成立四十周年活動之一,由不同年代漫畫家的四十幅作品呈現不同的消費處境及法例,展覽由即日至三月底於不同地點巡迴展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