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為300報酬販毒囚8年 官勉好好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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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5-02-05 02:17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少年為了300元報酬販毒被拘捕,被判監八年。

案件在高等法院審理,案發時十五歲、現時十六歲的被告承認一項販毒罪。案情指被告因為金錢需要,去年六月替人販運0.78公斤,市值約11萬元的「K仔」氯胺酮,報酬300元,他在九龍灣麗晶花園商場的男廁被警員截查及拘捕。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一歲的時候,父母離婚,他在破碎家庭中成長,中三後輟學,之後任職侍應時誤交損友,年輕而被人利用,當時不知毒品份量這麼多和後果是這麼嚴重,才會為300元酬勞替人帶毒品。被告還押期間反思及感到後悔,希望出獄後繼續讀書。

法官聽取求情後指,被告雖然年幼,但並非年少無知,認為他是甘心從事非法活動,而非被迫,判他監禁八年。

法官訓勉被告稱,為人父母可以接受子女讀書不好,但不能接受子女與黑社會為伍及作奸犯科,因為父母不期望子女賺很多錢給他們,只求子女長大後能堂堂正正做人。法官又勸被告細閱他婆婆為他寫的求情信,著他出獄後將信放入銀包,時刻提醒自己好好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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